1914年2月因与奉天省临江县重名更名同江县,据《中国地名辞源》:同江取松花江、黑龙江在此合为一江之意;另说因松花与黑龙两江合为混同江得名,因松花江含沙较多,水色淡黄,注入黑龙江后,水色北黑南黄,经久始混而得名。 基本介绍: 同江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松花江与黑龙江两江交汇处南岸,东接抚远县,南与富锦市、饶河县为邻,西临松花江与绥滨县相连,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相望,边境线长170公里。总面积6300平方公里,辖4镇6乡。境内有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管辖的洪河农场,前进农场,浓江农场,鸭绿河农场,青龙山农场,勤得利农场,总人口17万,是我国“六小”民族之一赫哲族主要聚居地。 同江市经济地理位置处于东北亚地区中、日、俄、韩经济核心地带,是我国沿边开放带上重要的国际口岸城市,也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对俄及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的窗口和桥梁,是国际物流中转、贸易及加工中心。 口岸经贸 同江是国家一类口岸,对俄贸易有现 +查看详细同江市概况>> 荣誉排行: 2025年4月,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(县)。 2025年3月,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。 2024年7月,同江市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。 2024年5月,同江市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(全国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)。 2024年3月,交通运输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国家邮政局命名同江市为第四批“四好农村路”全国示范县。 2024年1月,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。 2023年8月,同江市被确定为2023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。 2023年7月,同江市被列为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试点县。 2023年7月,同江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。 +查看更多同江市荣誉与相关排名>> 历史沿革: 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吉林将军奏准,于“富克锦东北之拉哈苏苏”(今同江市政府驻地)设置临江州,隶属依兰府。 清宣统元年(1909),奏准升改临江府,隶属东北路道。 1913年改为临江县。 1914年2月,因与奉天省临江县重名,改为同江县。 同年6月,隶属依兰道(由东北路道改称)。 1929年2月撤销道制,改由吉林省直辖。 1934年12月划归伪三江省管辖。 1945年划归合江省管辖。 1949年1月6日,撤 +查看详细同江市历史沿革>> (责任编辑: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