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问题描述 DL51—44项-02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,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48′23.127″,39°58′59.519″,位于瓦房店市土城乡大连太平湾港区内。 DL51—44项-03号点位:121°51′10.141″,39°59′1.656″,位于瓦房店市土城乡大连太平湾港区内。 DL51—44项-04号点位:121°50′25.166″,40°0′12.296″,位于瓦房店市土城乡大连太平湾港区内。 DL51—44项-05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32′28.775″,39°37′2.354″,位于瓦房店市三台乡娘娘宫村。 DL51—44项-06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,该点位于瓦房店市谢屯镇大连壹桥有限公司(现更名为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)养殖圈内,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28′40.998″,39°18′23.039″。 DL51—44项-07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,该点位于瓦房店市李官镇海岸,旅游度假区一处活动板房。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54′28.343″,40°3′27.060″。 DL51—44项-08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,该点位于瓦房店市仙浴湾镇海岸一处公共厕所。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29′58.938″,39°42′36.939″。 DL51—44项-09号点位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,该点位于瓦房店市三台乡孙家村海参养殖圈看护房。地理坐标经纬度:121°31′47.152″,39°39′31.666″。 二、整改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,拆除违法违规问题设施,恢复海域生态,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斑海豹保护区海域管理机制,加强监管,严格查处各种新增违法违规用海行为;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全民斑海豹保护意识,在保护区内绝不允许再有新增和扩建生产、生活设施等违法违规事件,切实提高我市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水平。 三、整改措施 实行岸段包干,及时拆除违章建筑物及设施。 四、整改结果 DL51—44项-02号点位:经核查,该点位不在2017年8月国家划定的斑海豹保护区红线内。 DL51—44项-03号点位:经核查,该点位不在2017年8月国家划定的斑海豹保护区红线内。 DL51—44项-04号点位:经核查,该点位不在2017年8月国家划定的斑海豹保护区红线内。 DL51—44项-05号点位:经核查,不在自然保护区内,无需整改。 DL51—44项-06号点位:经核查,该点位周边没有其它设施,在大连旭笙海产有限公司围海养殖证范围内,无需整改。 DL51—44项-07号点位:按照属地政府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改,李官镇政府已经完成对该处活动板房的拆除工作,拆除600平方木活动板房。经核查,该点位的活动板房已经拆除完毕。 DL51—44项-08号点位:该处点位的公共厕所最早修建于90年代的一座简易的小型公共厕所,外观与环保问题都不达标。在仙浴湾被评为国家级海洋公园、AAAA级旅游度假区后,镇政府结合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和对环境保护的目的,争取爱卫办项目,于2016年对该公共厕所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改造。达到了环保要求,确保不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污染。因此,无需整改。 DL51—44项-09号点位:经现场核查,无需整改。 至此,我市涉及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DL51—44项-02、03、04、05、06、07、08、09号整改任务全部完成。 通过各项整改,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,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完成。具备整改销号条件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者书面方式,向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馈。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 公示时间: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 受理部门: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:0411-83675606 邮寄地址: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育人巷1号
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(责任编辑: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