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崃建城缘起秦惠文王更元九年,至明清时期,已形成东、西两街及南街的“十”字形街区,及北街与兴贤街居住商业街区,主体街巷形制延续至今。邛崃历史城区范围内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,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,即文君井、龙兴寺遗址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,即宁宅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,即鼓楼、瓮亭。登记在册但尚未公布的历史建筑13处。其中一些历史建筑年久失修,自然损坏严重;部分文物古迹被不合理利用,并存在建设性破坏;历史城区历史街巷在历年的改造中已基本打造完成,包括同心巷、文脉巷、水巷子、幸福巷等街巷已呈现出邛崃历史街巷曲径通幽的的风貌特色。街巷虽已整体打造,但只停留在建筑风貌整治及基础设施改善的阶段,未对街巷环境整体利用,缺乏对外展示环节。 (责任编辑: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