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鑫鸿涛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: 本委已依法受理秦阿彦等4人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(兴劳人仲案字【2025】第72号),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申请书副本》《答辩通知书》《开庭通知书》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。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,未提交答辩书的,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,本委定于2025年3月19日9时00分在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(兴平市县门街东路,原兴平市人民法院院内)开庭审理此案,请准时参加庭审,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 特此公告。 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(责任编辑: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