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教育股。负责全市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学校(幼儿园)、普通高中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。负责全市一类幼儿园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评工作;统筹协调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;负责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;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管理和指导;负责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(转入转出)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管理工作;负责少数民族教育管理与指导工作;负责全市中小学选用国家课程教材、教辅管理工作;负责成人继续教育工作,管理和指导各类教育学会和教育科研、教研工作;协调开展职工、农民技术培训和社区教育工作;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;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德育、体育、美育、卫生工作;统筹规划学校德育工作;负责国防教育和“双拥”工作;负责组织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及健身活动;开展健康教育,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实施监管;负责中小学、幼儿园疾病防控工作;指导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;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推广、培训、测试工作;统筹、协调、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;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、教学应用深度融合工作;指导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工作;负责学籍管理技术服务工作;负责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教育的审批工作;负责教育局行政审批工作和“放管服”工作。 (责任编辑: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