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市人才政策

文章正文
发布时间:2025-05-12 05:47

宁波市人才政策  

阶段本科硕士博士各类高层次人才
引进前   35周岁以下毕业生面试交通补贴300-1500元,海外人才交通补贴1000-6000元   海外人才交通补贴1000-6000元  
引进后  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应届本科无房的,给予租房补贴,每年1万元,最长3年   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无房的给予租房补贴每年1万元,最长3年

35周岁以下硕士无房的生活补贴3万元,其中TOP100高校硕士8万元
  安家补助15万元,无房分3年领取,有房一次性发放

40周岁以下TOP200高校博士无房的生活补贴10万元
  安家补助顶尖人才300万元、特优人才100万元、领军人才80万元、拔尖人才50万元、高级人才15万元。无房分3年领取,有房一次性发放  
购房时   -   -   预售住宅的50%无房户优先认购房源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无房户优先购买。  
购房后   享受购房总额2%的购房补贴,最高不超过8万元   -   给予购房总额20%,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  给予购房总额20%,20-60万元购房补贴  
学历提升   读硕士学费补贴50%,最高5万元 读博士学费补贴50%,最高10万元   -   -  
行业资质获得   对持有目录内国际行业资质证书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 
人才层次提升   升级为顶尖人才奖励300万元,升级为特优人才奖励50万元,升级为领军人才奖励10万元  
入选青年精英人才   "杰青"最高奖励150万元,"优青""青年长江"等"四青"人才最高奖励100万元  
入选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  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分三个层次,最高资助10万元  
入选市级人才奖励   入选市杰出人才最高奖励100万元;市突贡专家、市优秀留学人才,奖励10万元  
入选市级人才计划扶持   入选甬江人才工程的创业创新团队给予100-2000万元资助,创业创新人才给予50-100万元资助  
纳入专家服务保障   享受享受联系慰问、休假疗养、医疗保健、健康体检、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、交通出行、休闲旅游、体育健身、医疗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等20多项服务保障举措  

服务咨询电话:0574-87183315

首页
评论
分享
Top